为加强对我校校园网信息的管理,确保学校上网信息的准确、安全、权威与有效,树立学校良好的网上形象,同时为防止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预防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道德风化、有违校纪校规事情的发生,因此,根据国家计算机国际联网和信息管理、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对计算机校园网信息的管理,是指对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校园网所发布的信阳师范学院主页信息的管理,以及对与主页相链接的下级相关站点(如各处室网站等)的监督与安全检查。凡本校组织和个人(教职员工、学生)以及接入学校主页的其他用户,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计算机校园网信息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控制源头,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管而不死,有利发展,方便使用的原则;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学校内凡与人事、财务、档案等保密性文件相关的计算机严禁以任何形式与网络连接,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三条、根据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和解决学校校园网信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和完善全院校园网信息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信息上网过程的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保密防范措施,加强对校园网信息的安全监控。
第四条、校园网上的学校主页归院党委及宣传部管理,并对网页内容监督,网络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各部门负责人应对相关栏目的设立主动提供信息,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需向校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应由栏目负责人初审,送报院党委宣传部,由宣传部审核签批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六条、凡在校园网上开设或链接的BBS区域、聊天室、个人网页,应有明确的责任人,以实名登记,并报学校审批后才能上网,同时应对其明确保密职责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项目的安全检查由保卫处会同学生处负责,日常管理和技术监控由网络中心负责。
第七条、凡在校园网上开户的个人,其用户名和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转借而引起的使用违规责任,全部由开户者承担。
第八条、 不得在计算机校园网信息系统中查阅、存储、处理和传递涉及国家秘密及学校保密管理规定的信息、违反党纪国法的信息、有损学校和他人利益与形象的信息、个人隐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等;一旦在网络上发现此类信息,应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清除;严禁利用校园网抄股、玩网上游戏等,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关闭其网络连接。
第九条、网络中心应从网络技术上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控措施,预防泄密和外来黑客的攻击,以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网络中心将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学生网络机房开放时,需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进行监督,严禁进入黄色、反动和自由化过重的网站,建立健全学生上网登记表。
第十条、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网络管理机构可提出警告、限制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由学校参照校纪校规进行查处;凡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交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