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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管理办法

时间:2018-06-12 18:37:23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信阳师范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校园网主要是为全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互连、计算机局域网互连,并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互连,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校园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全校各院(系)、部、处、室、所等单位,以及全体师生员工。

3、校园网的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与管理机构

1、为加强对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进程,学校成立了信阳师范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日常工作。

2、网络中心为校园网管理、维护和建设的业务部门。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的整体规划、建设、开发及校园网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工作;负责全校的网络资源配置、IP地址分配、主干网络维护、受理用户入网申请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专用服务器的托管;为校内用户和各子网的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对外代表学校参加与校园网有关的活动。

3、各院(系)、部、处、室、所等单位为校园网的二级管理单位。各单位视实际情况设网络负责人、网络管理员各一人。网络负责人由部门领导兼任,负责本部门网络的运行、安全、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网络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接入的计算机系统或接入网络的运行、管理并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负责校园网主干网设置在本单位设备的日常维护,对本单位的校园网用户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咨询,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网络使用情况。

三、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分为校园网主干网络和各子网网络。主干网络包括校园网主干网运行所应当的路由器、各级交换机、服务器及其附件等;与网络管理和监控相关的软件和文字资料;网络中心机房到各接入层交换机之间的光缆线路以及从接入层交换机到与终端用户接入点之间的超五类线线路等。各子网网络包括从终端用户接入点到用户上网用电脑之间的超五类线线路、集线器等。主干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各子网网络设备由所在部门的网络负责人及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

2、对网络设备进行操作时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作好相关记录,设备管理应责任到人,严禁无权使用的人员擅自以任何方式动用网络设备或对其操作。

3、对于网络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更改或安装。需要移动或安装时,应报请网管中心同意方可。

4、对网络设备相关的软件和重要文字资料要建立副本并存档。

5、在校园内建设、施工应当确保网络实施的安全。凡涉及或可能影响到校园网实施的设计、施工应当征得网络中心的同意。

6、任何人不得损坏网络线路。一旦发现违反本规定,由损坏者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主干网与子网

1、校园网主干网是指校园网中连接各校区、各建筑物、大型建筑物内楼层之间的部分以及校园网向上连接至INTERNET的部分。子网是指各单位的局域网络。

2、主干网的所有设备,包括通信介质(光缆、双绞线等)及其附件、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等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入网单位和个人都应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网络中心。网络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发展规划,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3、各入网单位应在网络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其子网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有责任协助、指导和监督子网建设并使其接入主干网运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子网,信息网络中心有权拒绝或中止其加入主干网。

4、各子网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5、需要扩充子网的单位应向网络中心提交申请和规划。未经批准,入网单位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各子网单位不得擅自与校外单位连网,不得擅自发展校外用户。

五、IP地址与用户

1、全校网络的IP地址由网络中心负责统一分配和管理。

2、入网单位应统一向网络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减IP地址。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不得私自乱设或盗用他人IP地址。为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网络中心有权切断乱设IP地址的单位或个人入网。

3、用户计算机要求入网,首先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由网络中心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逐个登记,办理有关入网手续、分配IP地址、备案、入网运行。

4、单位或个人用户要求办理电子邮件帐户,应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在有关系统上开户。

5、网络中心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校园网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一定的控制。

六、信息资源

1、网络中心负责校园门户网站的建设。各单位均有义务及时提供该网站所需的有关资料和素材。

2、各单位都应充分重视校园网络信息建设工作,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将各自可共享的信息资源电子化,建立自己的网站(或网页),在校园网上发布,并不断地、及时地予以更新。

3、在校园网上开办各种信息服务,需向网络中心履行申请注册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校园网上设立专门的网络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及含有害信息的与校园网宗旨相悖的站点。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将其从校园网上隔离出去,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5、校新闻中心对在校园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负有审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七、教育与惩戒

1、各院(系)、各有关部门应重视利用网络阵地,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上网人员的网络道德教育工作,发现问题要加以引导,及时处理解决。

2、严禁各种损毁和破坏校园网的行为。对于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和破坏网络及计算机系统、私自与外单位连网、私自发展校外用户、违反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网络中心有权要求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并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入网单位和个人用户,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警告、停止个人户头、停止单机入校园网,校纪处分,诉诸法律等。